
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企业的会计核算口径得到了规范。然而,这一规定并不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方式。具体来说,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作为福利费进行核算。在个人所得税处理方面,只有当职工实际受益的利益金额确定时,才会在受益当月,作为职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此之前,个人并未受益,因此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企业的会计核算口径得到了规范。然而,这一规定并不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方式。具体来说,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作为福利费进行核算。在个人所得税处理方面,只有当职工实际受益的利益金额确定时,才会在受益当月,作为职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此之前,个人并未受益,因此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