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指导下,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作为天津市银行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牵头行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落实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两项资本项目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简化资本项下境内资金支付程序,注册在天津的企业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时免于填写《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含意愿结汇命令函》。
政策实施细则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第一时间跟进政策内容,落地天津市首单资本项下境内资金支付简化流程业务,为A公司办理简化流程资本金结汇5万美元。因日常经营需要,A公司需办理资本金结汇业务,新实施细则发布后,企业免于填写《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含意愿结汇命令函》,简化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企业负责人表示,此次简化流程,更真切地让企业感受到金融为民、金融便民。
下一步,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将面向更多市场主体,聚焦政策传导落实,推动便利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为促进天津市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
王擎宇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support1012@126.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