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六部门今天(21日对外发布《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从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积极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经营主体,重点为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等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0%。鼓励地方通过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等方式提升机构担保实力,更好发挥融资担保“增信、分险、中介”作用,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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