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合肥中科中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中科中创基金”在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违规问题:未及时填报和更新管理人相关信息;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从事不符合规定的明股实债业务;部分基金产品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
上述情形违反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合肥中科中创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孙正强作为合肥中科中创基金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未认真勤勉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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