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措并举促进民营经济绿色发展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出台《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审批简约高效、加强总量要素保障、强化财政金融支持等12个方面提出系列措施,更好支持服务民营经济绿色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要推动审批简约高效,根据项目性质分类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打捆”审批、无需重新审批等改革举措,比如同一产业园区的同类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研发类项目,可实施环评“打捆”审批,简化审批流程。

  《若干措施》明确,要帮助民营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支持企业参与省级生态环境科研项目;推动传统产业民营企业进行设备焕新升级;支持地理位置相近、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性质相似的中小民营企业,共建共享集中式的废气、废水治污设施。

  同时,从财政金融方面强化支持,为开展环保专用设备更新改造、减污降碳协同控制的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政策,充分发挥“环保贷”“环保担”“环基贷”作用,解决企业环境治理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若干措施》还明确,要规范涉企行政处罚,根据企业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是否造成实质性危害,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对未造成实质性危害的,视情节轻重,可依法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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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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