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6月25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近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美信消费金融”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82万元。
对于本次被罚,金美信消费金融向财经回应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已基本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后续,金美信消费金融将持续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征信合规管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金美信消费金融成立于2018年4月,是经批准设立的首家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天眼查显示,当前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股权结构显示,金美信消金由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厦门金圆金控及国美控股集团共同持股,三方持股比例分别为34%、33%和33%。
根据《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实缴限额为10亿元,且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0%。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金美信消费金融虽曾获准将注册资本增加至10亿元,但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法定变更手续,厦门银保监局于同年底发布公告,宣布其增资核准失效。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从去年下半年以来消金受罚情况来看,信用信息、合作机构管理均为高发区,而信用信息相关处罚决定下达机关为央行相关分支机构,表明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除了消金领域的行业基本法之外,在授信领域也需要充分重视与遵照央行颁发的征信业务相关管理文件。
苏筱芮建议,其他尚未展开行动的机构加紧弥补合规短板,强化与借款人之间的直接沟通,汲取同业机构经验教训,检视风险管理部门的征信相关工作是否到位,避免在征信领域“重蹈覆辙”。
根据年报信息,2024年金美信消费金融实现净利润2056万元,同比下降71.4%。截至2024年12月末,金美信消费金融资产总额55.16亿元,较2023年同期缩减了7.97亿美元,降幅为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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