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24日发布通知,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责任,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流程,明确将持续更新全国医疗服务价格“一览表”,引导各地做好横向比较和区域协同。
医疗服务价格关乎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也关系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流程的通知》,各省级医保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技术进步程度、各方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兼顾省际间比价关系,加强区域间横向比较,协同保持合理比价。
通知明确,各省级医保部门应定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严禁在医药费用增速过快或医保基金收不抵支等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仍开展增支性调价。
对于地方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相悖、重要事项报告内容失实、落地价格实践与报告不符等情况,国家医保局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置措施,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平稳有序落地实施。
据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属地管理,其中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省级医保部门管理,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由省级医保部门和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地市级医保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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