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
此次发布的《科创板意见》在持续抓好“科创板八条”落地实施基础上,以设置专门层次为抓手,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推出一揽子更具包容性、适应性的制度改革,着力打通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同时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具体来看,一方面,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在科创成长层的定位、企业入层和调出条件、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增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另一方面,围绕增强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推出6项改革举措,主要包括: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进一步提升证券交易所预沟通服务质效;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健全科创板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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