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6月16日讯 6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费用、未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16.5万元。
时任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李鹏,因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费用、未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被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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