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表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在我国的环境立法史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里程碑,生态环境部全力配合立法机关推动法典编纂工作,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赵柯介绍,《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保留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现在的法典草案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章节都保留了现行法律的核心内容,保持了法律的相对稳定性。同时,解决了管理实践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比如,赋予了县级分局独立的执法权、强化了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管、对环评机构关键岗位人员提出了要求等。
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推出相关法律30多部,占现行法律总数的十分之一。行政法规100多件,地方性法规1000多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以环境保护法为统领,涵盖了水、气、声各类污染要素,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类自然生态系统。法典颁布以后,将取代环境保护法,统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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